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时间:2025-02-15 11:28:51 单机游戏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废旧物资是指经过批准报废的各类物资,包括因正常磨损、技术落后、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公司各部门需及时回收废旧物资,鉴定部门要客观鉴定,杜绝浪费闲置现象。各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二章 废旧物资回收

分类和收集管理:

各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和收集管理。

存储管理:

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存储管理部门,仓库管理员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的废旧物资进行清回仓库并办理报废手续。

修理与再利用:

各使用部门对具有修复利用价值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边角废料及其他低值易耗品可以直接报废,交仓库回收。

报废申请:

固定资产或需要技术鉴定的报废申请由技术、设备、工程人员进行现场鉴定,经鉴定有修复利用价值的物资进行维修,无修复利用价值的交公司领导审批做报废处理。原值在一万元以上的报废申请需总经理审批。

交旧领新制度:

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仓库应根据批准的报废申请单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份,使用单位一份,财务部一份,仓库留底一份。因技术等原因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确需领用的,可先打欠条后领用,一周内必须交旧。

第三章 管理职责

设备科:

负责废旧物资的识别、鉴定以及废旧物资外委、内修修复后的验收工作。

经营部:

负责联系备件的外委修复工作及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整理、入库、保管、销售等工作。

生产运行处:

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和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财务处及仓储中心:

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以及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第四章 废旧物资的处理

回收复用:

车间在检维修过程中拆除的不用的、剩余的边角料和残损零配件及报废的机电设备残体等,统一堆放到公司规定地点,按用交合一的原则积极组织回收复用。

统一管理:

公司对废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无权擅自处理外卖。

第五章 奖惩措施

奖励:

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惩罚:

对私自处理废旧物资或浪费闲置现象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建议

加强宣传和教育:

提高员工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认识和意识,确保管理办法得到有效执行。

定期检查和评估:

定期对废旧物资回收点和使用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废旧物资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优化处理流程: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废旧物资的处理流程,提高回收复用效率,降低处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