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列举了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等。
其他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十八条提到,国家采取措施,减少吸烟对公民健康的危害。
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职责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吸烟者应合理避让他人。
法律责任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涵盖了法律法规、公共场所范围、经营者职责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减少吸烟带来的危害。建议公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