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的管理制度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卫生清洁、安全保卫、教职员工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管理制度:
卫生清洁制度
每日进行寝室、公区、教室的清洁卫生小扫除。
每周组织全面的卫生扫除,并进行检查。
垃圾必须入坑,严禁乱扔垃圾,违者将受到罚款和通报批评。
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移交卫生工具。
搞好绿化美化和卫生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值周领导和学生巡视检查各班卫生情况,并作为评比依据。
安全保卫制度
全员参与安全护卫,确保师生和财产安全。
门卫管理制度,包括坚守岗位、礼貌待人、严格执法等。
外来人员需填写“来客登记单”并凭签字出校。
禁止学生在校期间出入校门购买物品,特殊情况需持临时出入单或班主任证明。
制止学生骑车出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校外机动车一般不得入内,需指明停放地点。
教职员工管理
坚持“三育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教师需按时到校,请假需经批准。
教师应为人师表,衣着整洁,仪态端正。
教师需参加学校的集会、两操等各项集体活动。
成立以校长为首的管理班子,明确分工,协作管理。
办公室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进行私事。
严格财经制度,所有单据报销需经校长签名。
学生管理
入学与注册,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规定时间完成注册。
学生需按要求选修课程,遵守考勤制度。
加强卫生保健工作,预防传染病和常见病。
实行清洁卫生检查扣分制度,影响班主任操行分。
财务管理
预算管理,包括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
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制度,每月分析预算指标执行情况。
预算工作的授权批准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在职权范围内审批预算工作。
预算调整需经过申请、审议、批准等程序。
办学行为记分管理
根据《河北省省属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民办学校良好办学行为加分,违规办学行为减分。
记分结果作为年检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各民办学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