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会费来源
会员会费: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0.5%交纳,由工会财务及时收缴并入账。
行政拨交经费:由单位按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的2%提取,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
其他合法收入: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会费使用范围
职工活动:包括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劳动竞赛等。
工会业务:如报刊费、资料费、宣传活动费、表彰奖励费等。
职工福利:如节假日慰问、困难职工帮扶、职工医疗互助等。
工会事业发展:用于工会举办的各项事业发展项目。
其他合法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会宗旨的其他支出。
报销程序
使用经费需事先向工会主席或副主席通报,凭合法凭证报销,需经手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科长签字、工会主席签字据实报销。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核查经费使用情况,并向工会委员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管理要求
工会经费由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及时入账,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
工会经费使用需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审计。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上级工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保障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并维护职工和工会的合法权益。各基层工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上级工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