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区医院定位
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区医院设置
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基本功能
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
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床位设置
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床位使用率≥75%。
地理位置
社区卫生中心应便利地位于社区内,方便居民前往就诊,距离居民住所应为可接受的范围。
建筑设计
社区卫生中心建筑应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包括合理的建筑布局、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以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医疗设备
社区卫生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包括常见的医疗器械、药品储备、急救设备等,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紧急救援。
医疗人员
社区卫生中心应有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技术人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需求。
健康档案管理
社区卫生中心应建立和维护居民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历记录、健康评估等,以便医务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卫生管理与监督
社区卫生中心应遵守卫生管理和监督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包括医疗废物处理、病原体防控、职业暴露防护等,以确保卫生安全。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社区医院能够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