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概览
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基本原则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招标人资格
招标人必须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条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已依法成立等。
招标投标程序
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修改、补充、废标等程序和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保证金、评标、中标等程序和要求。
原则与要求
招标投标过程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等原则。
投标文件需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招标文件需具备足够的透明度。
投标过程需接受监督和管理。
监管机构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监督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日期
该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概览,包括其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招标人资格、招标条件、招标投标程序、原则与要求以及监管机构。这些信息有助于理解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框架和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