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目的
规范公司库存呆滞物料的管理及呆滞物料处理流程。
减少公司库存物料积压,减少资金的占压和浪费。
使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呆滞物料包括外购的物料和半成品以及产成品。
呆滞物料的定义
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物料自购入之日起,间隔时间超过180天,至盘查时仍存在于库存的,称为呆滞物料。
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性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成品180天以上库龄、半成品120天以上库龄、原料90天以上库龄)等现状已不适用需处理的物料。
因变更等情况综合判断在后续不能按正常使用的库存物料。
存放在仓库达到90天以上,且期间异动率小于20%的非呆料库存物料。
因证号、地址变更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物料变为呆滞料的在库和在途物料。
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机构
呆滞物料处理领导小组:
由公司高层领导组成,负责呆滞物料处理的目标及项目推进方案的设定,项目参与人员的选择、进度的管控、最终处理方案是否可行的批准、项目实施优劣的评判及奖惩方案的建立。
呆滞物料处理小组:
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呆滞物料清单的梳理、呆滞物料处理方案的拟定、按呆滞物料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进行呆滞物料的处理。
相关部门职责:
物流科:负责呆滞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提供呆滞物料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呆滞物料处置工作。
仓库:负责呆滞物料的分类、分区放置,并标识清楚;负责呆滞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每月10号将呆滞料统一以报表的形式报生产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负责呆滞物料处理方案的评审及奖励审批单的拟定;组织召开呆滞料处理月度工作报告会议。
财务部:负责呆滞物料处理过程中的财务审核及资金安排。
研发中心:负责呆滞物料的技术评估及处理方案的技术支持。
质量部:负责呆滞物料的品质检验及处理方案的品质把关。
呆滞物料处理原则
总体原则:以公司利益为本,对客户及供应商负责;所有呆滞物料的处理必须以保证品质为前提。
呆滞物料处理方案:月初统计呆滞物料,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确定处理方案;在处理过程中发现生产计划变动会对呆滞料处理造成影响的,则立即变更原处理计划或停止实施。
对于所有呆滞物料,各部门提出处理呆滞物料的提案;提案在进行评审并且通过后,即可对物料进行处理。
呆滞物料的仓储管理
仓库应对呆滞物料进行分类、分区放置,并标识清楚,以便于保存及处理。
需要使用的呆滞料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上线使用。
每月10号,仓库应将呆滞料统一以报表的形式报生产管理部。
仓库接到呆滞料处理意见后,应作为特殊物料进行备案,并按照处理通知意见的要求进行发料。
呆滞物料处理流程
呆滞物料处理小组负责呆滞物料情况汇总,处理方案的确定、报批和执行。
对呆滞物料的确认和责任归属主要是为尽快确定物料能否移作它用和如何处理。
确认速度的快慢可能关系到处理后损失的太小。确认速度愈快、处理的愈及时,公司的损失最会降至最低。
奖惩机制
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奖惩机制,对削减呆滞物料的部门进行奖励,对导致呆滞物料的部门进行处罚。
沟通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