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任命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岗位需求分析
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对岗位需求进行分析,提出岗位调整需求。
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提名推荐,所提人员必须满足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
提名与任免
提名:由部门负责人提议,提交书面申请,并由人力资源部将提名上报至总经理。
调查:由人力资源部针对提名员工进行前期考核调研,调研含员工人事档案调查、部门负责人约谈及员工本人约谈三个部分。
任命:成立人事任免小组,并召开人事任免表决会议,获三票及以上者同意任命,否则不予以人事任命。
免职:成立人事任免小组,并召开人事任免表决会议,获三票及以上者同意免职,否则免职不成立。
由人力资源部办理任免手续。
公示(如任命需公开宣读任命书)。
入档备案。
人事任免小组说明
小组成员:总经理、总监、人事主管等,其他必要成员。
人事任免需经任免小组表决投票决定,三票及以上为同意准批任免,否则任免不成立。
其他相关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发布预告、提供材料、民主推荐等步骤。新提拔干部需接受考核评价,结果影响任用。
任命书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被任命人的姓名和职位、任命的起始时间、任命的具体职责和期望等。最后需要在结尾部分表达对被任命人的祝愿和期望。
审批与备案
人事任免权限分为主管以上和副经理以下,由用人部门建议,分管副总审核,行政人资部审核,总经理复核,执行董事集团人资审批,总裁审批副经理和经理,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任免流程有两种方式:通过招聘渠道和提名形式。通过招聘渠道,需要组织招聘面试,并进行试用转正任命文件;通过提名形式,需要按审批权限考察,审批决定任命,并签发任命文件。
这些步骤确保了单位内部任命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有助于提升组织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