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内部任命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人选
同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团组织的常委、书记、副书记人选。
沟通协商
同级党组织向上级团组织发关于团组织负责人任免征求意见的函,并附干部考察材料(拟提拔任用的)和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1)。上级团组织收悉后,及时与来函的党组织共同研究,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复函给党组织。
任免公布
同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调动手续,并行文公布,有关干部任免通知应同时抄送上级团组织。
召开团代表会议增选委员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召开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具体操作流程及请示、报告模板可参照团代会有关材料,进行适当调整。
选举宣传活动
下发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并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氛围。
代表、委员的选举、产生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
团支部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指导性比例的要求,组织各部门、机构进行提名。
团支部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团支部对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报党委进行审查。
将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以邮件形式及公开栏张贴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
团委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及时予以批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正式代表的产生:
团委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及时上报党委审批。
由党委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进行审查,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名单进行批复。
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
新一届团委委员名额经同级党委推荐,党委批准后,团委提出新一届镇街道团委组成方案。
团委研究确定新一届镇街道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由同级党委审批。
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书记、副书记,并由新当选的团委书记作简要表态发言。
这些步骤确保了团委内部任命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保障了团员青年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