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提拨副科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单位推荐
单位向组织部门提交推荐干部意见。这可以是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或县里领导提名推荐。
组织考察
组织部门在单位进行干部考察,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民主推荐:单位内部进行民主推荐,关键要有单位主要领导的推荐意见,得票需要过半。
定向考核:对得票过半的干部进行定向考核,从德、能、勤、绩、廉和任用意见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考察谈话:与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了解他们对候选人的看法,谈话人数不少于单位工作人员的80%。
公示
通过以上环节后,候选人被列为拟提拔人选,进行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反馈。
常委会研究任命
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部门提交县、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
其他相关程序
在整个过程中,可能还需要进行其他相关程序,如群众推荐、组织部门筛选、考察组考察、党组织会议讨论表决等。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提拔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同时充分听取群众和领导的意见,最终选拔出合适的干部担任副科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