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概览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优惠对象: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这部分所得额的25%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5%。
优惠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附加条件:企业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优惠对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免征增值税。
减按1%征收增值税:
优惠对象: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优惠内容:减按1%的优惠税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情况:同样适用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其他相关说明
优惠适用方式: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均可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
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总结
2024年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方面。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高达5%的实际税负。增值税方面,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减按1%征收。这些政策的有效期均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为小型微利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税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