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优先优待
四个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家庭优待: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国家资助学费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选用培养
选取士官: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大学生优先选取。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且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可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后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
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军队院校培训。
复学升学
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专项招生:国家设立8000人以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免试读本科: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就业服务
就业安置优惠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
创业扶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税收优惠: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不仅有助于国家国防建设,也为大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成长和发展机会。建议大学生们充分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