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是由国家药监局制定并实施的,旨在加强化妆品标签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的使用,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办法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
主要内容概述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包括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提供给消费者的化妆品。
标签定义
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于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这些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
责任主体
化妆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标签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标签要求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内容应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标签应清晰、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不得有印字脱落或粘贴不牢等现象。
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使用规范汉字。如需使用其他文字或符号,应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
成分标注
成分标注应遵循一定顺序,引导语为“成分”,按照各成分在产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可不按成分含量降序列出。
其他要求
商标名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化妆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商标名的形式宣称医疗效果或产品不具备的功效。
通用名应准确、客观,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
实施日期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化妆品,若未按照《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必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监管与处罚
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标签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进一步明确了化妆品标签的管理要求,旨在提高化妆品标签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