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是指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的制度。这一制度旨在加强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决策管理,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范腐败问题的滋生,促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
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涉及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
重要项目安排
包括项目立项、投资、实施及验收等环节的重要安排,如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
大额资金使用
涉及资金使用额度达到或超过单位规定限额的事项,如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等。
实施要求
集体讨论: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确保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责任分工:
单位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负最终责任;决策部门负责相关事项的研究、起草和提出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决策过程的各个环节。
决策程序:
事项提出、初步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执行等步骤,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目的和意义
科学决策:通过集体讨论,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民主决策: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依法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防范腐败:通过集体决策,约束关键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思想和行为,防范腐败问题的滋生。
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科学合理的决策,提升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17号)。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
总结
“三重一大”制度是事业单位和企业决策管理的重要制度,通过集体讨论和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防范腐败问题,促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各事业单位和企业应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的要求,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