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优惠对象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时间
该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具体计算公式
季度平均值 = (季初值 + 季末值) ÷ 2
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 4
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其他相关优惠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同样至2027年12月31日。
建议:
小微企业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确保能够充分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节税。
由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应关注政策到期后的最新动态,以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财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