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西部地区企业优惠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污染防治的企业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延续执行,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其他优惠
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为免税收入。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地区企业以及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发展,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增长。建议企业及时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