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如果招用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并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那个月起,3年内可以享受定额扣减税收的优惠。
定额扣减标准:每人每年最高可以扣减6000元,且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浮,最高能上浮50%。例如,江苏省和广西就直接定到了每人每年9000元。
扣减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扣减期限: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那个月起,3年内享受优惠,即使退伍军人工作不满1年,也可以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
个体经营税收减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如果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可以享受一定限额的税收减免,该限额目前为12000元。
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就业奖补政策:一些地方还给出了额外的就业奖补,具体金额和条件各地有所不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税还少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用差额部分来扣减企业所得税。
多重身份优惠政策:企业招用的同一就业人员如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包括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应当选定一个身份享受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建议:
企业在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留存《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确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额度。
在申报税收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减免税申报,避免错过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