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这些定义涵盖了在不同机构和组织中从事公务和管理的人员,确保公共职务的合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