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或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行为,被视为 违反政治纪律。对于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其他参加人员或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此外,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敌视政府等组织的活动,也将受到类似的处分。参加迷信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也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建议党员和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得参与或组织任何反对党的活动,以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