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检查:
对于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通报:
对于情节较重的,党组织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改组:
对于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应当予以改组。
解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且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这些问责方式旨在确保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党的纪律,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