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体制是指由承担决策任务的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所组成的一个组织体系及其权责分配和决策制度的总称。它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构成部分:
决策中枢系统:
由拥有行政决策权的领导集团或领导者构成,居于决策体制的核心地位,负责统筹决策目标和对各种备选方案进行抉择。
决策咨询系统:
在掌握准确、及时的情报信息的基础上,按照决策目标进行科学预测研究、拟定备选方案、作出可行性论证的机构。
决策信息系统:
为科学决策而广泛搜集、筛选情报信息的有关机构,负责信息的获取、处理、贮存和传输工作。
决策审批控制系统:
对决策进行审批和控制的机构,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民磋商与参与系统:
通过公民参与和磋商,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专家咨询系统:
利用专家的知识和经验,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信息支持系统:
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处理,以支持决策过程。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的特点包括:
分工明确化:各组织系统在决策过程中的分工明确,提高决策效率。
科学化和技术化:现代行政决策体制的运行不断向科学化和技术化发展,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决策质量。
决策事务量增大,人员增多:随着社会的发展,决策事务量增大,决策人员也随之增多。
民主与法制进步:现代国家的行政决策权利和责任逐步走向统一,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进步。
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体制,是正确进行行政决策的基本前提,也是现代科学行政决策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