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原件 :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和家庭关系。照片材料:
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符合公安部二代证制证标准)。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现场填写。
监护人材料
(适用于未满16周岁申请者):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还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其他材料 首次申领: 部分地方可能需要居住证。 补领
换领:旧身份证(需交回)、换领情形相关证明(如市外迁入、变更居民身份证项目、身份证有效期满、身份证损坏、残缺)。
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申领表(现场填写)。
异地办理:居住证原件(如适用)。
建议:
办理身份证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所需材料,以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多次往返。
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监护人需一同前往办理,并准备好监护关系证明。
办理身份证时,需确保提供的照片符合标准,以免影响办证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