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部级正职:
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
部级副职:
不超过42平方米。
正司(局)级:
不超过24平方米。
副司(局)级:
不超过18平方米。
处级:
不超过12平方米。
处级以下:
不超过9平方米。
这些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制定的,旨在合理确定各级工作人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
建议:
各级事业单位在安排办公用房时,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确保办公用房面积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对于超出标准的办公用房,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