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日期,但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是永久有效的。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双方当事人就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包括: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续订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相对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稳定性。同时,它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允许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