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最新规定如下:
内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自行确定残值率,但需在原价的5%以内。
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若需少留或不留残值,应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残值率的具体数值没有统一规定,由企业自行确定。
综上所述,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具体数值进行统一规定,而是由企业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内资企业的残值率一般不超过5%,外资企业一般不低于10%。企业在实际做账时,通常取3%-5%的残值率。对于特殊情况,企业需要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并且不得随意变更已确定的预计净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