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时间:2025-02-14 19:04:45 网络游戏

退役军人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使用对象:

主要针对2019年1月21日前,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在服役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是断交的退役军人。

补缴年限:

退役军人社保补缴年限不能超过本人的军龄,不管是欠缴还是断交都不需要收取滞纳金。退役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包含军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直至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

补缴基数:

退役军人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按照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费用承担:

符合社保补缴政策的退役人员,社保费用是由原安置地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小部分,单位承担大部分。

申请时间:

补缴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中下旬至12月31日。

参保方式:

农村退伍军人如果现在是城镇户口,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以从农转非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年限计算: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养老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之前已经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5年时,仍达不到15年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齐至15年,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在退役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建议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补缴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