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那个月起,3年内可以享受定额扣减税收的优惠。
每人每年最高可以扣减6000元,且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浮,最高上浮50%。例如,江苏省和广西每人每年最高可以扣减9000元。
企业按照招用人数和劳动合同时间核算出减免税总额,然后在每个月交税的时候,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实际应交的税少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那就按实际应交的来;如果多于,那就按核算的总额来扣。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可享受每年14400元的税收扣减额度,且政策执行期限已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相关退役证书留存备查。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其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创业退役军人还可以享受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免征等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也适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支持他们自主创业,通过税收减免降低他们的创业成本,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人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合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