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漏税案件处理程序可能与现代有所不同,但根据现有的历史资料和法律规定,可以推测其处理程序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立案:
税务机关在发现或接到举报后,若认为存在漏税行为,会进行立案。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案件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调查:
立案后,税务机关会组成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并通过查阅账簿、报表、票证等纳税资料,检查商品、货物和资金往来情况,收集违章证据和有关资料。
处理:
调查结束后,税务机关会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包括处罚金额和处罚措施。处理意见需要经过主管负责人的审批。
复议:
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在复议期间,原处理决定通常不会暂停执行。
司法程序:
若案件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税务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案件会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
根据偷税漏税的金额和情节,法院会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步骤是基于现代法律体系和历史资料的推测,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