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立案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立案材料
当事人需准备好齐全的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等,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当事人前往当地法院立案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立案材料,并填写相关的立案表格。
材料审查
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材料是否符合立案要求。
如果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工作人员会及时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立案登记
在材料审查通过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给予立案通知书,确定案件的受理时间和审判程序。
法院将立案信息输入电脑,自动生成案号。
通知与缴费
法院会向当事人发送案件的受理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等。
当事人需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案件移送与排期
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
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并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
送达与审理
当场立案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及时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等材料。
不是当场立案的案件可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
法庭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开庭的具体时间等信息,并进行审理。
整个立案流程需要当事人密切配合,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以确保立案的顺利进行。同时,不同类型的民事诉讼案件在具体立案流程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当事人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