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报告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现隐患
卫生院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后,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通过安全巡检、隐患排查、员工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潜在的事故隐患。
初步评估
发现人应对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判断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相关管理部门对报告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以及治理的紧急性和优先顺序。
报告上级
发现人应将隐患情况及时报告给科组长、分管领导及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人员,并采用多种方式如微信小程序、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
登记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填写《事故隐患报告表》。
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将隐患报告给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评估分析
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或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评估分析,确定隐患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治理措施。
制定方案
根据评估分析结果,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责任、期限及所需资源。
实施治理
按照治理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治理措施。
验收销号
治理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认隐患已消除后,方可销号。
监督和追踪
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并对瞒报、谎报、迟报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建议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明确的事故隐患报告程序,并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循该程序,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