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级别申报程序根据不同的职务、职级和职业类别有所不同。以下是公务员职级晋升的一般程序:
资格初核
各单位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初核,填写《符合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人员信息登记表》。
重点审查身份、任职时间、任现职级以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
资格预审
根据资格初核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符合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人员信息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结果以口头形式反馈给各单位。
民主测评
符合晋升条件的,在所在单位全体机关干部范围内以会议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人员较少的单位,在缺席人数较多时,应改期进行。
集体研究
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表决,提出职级晋升意见。
单位公示
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上报职级晋升所需的相关材料。
资格复核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上报的名单进行资格复核。
审批
资格复核通过后,最终晋升结果由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沟通阶段
主管或HR与晋升候选人进行沟通,确认晋升结果。
此外,对于职务、职级的晋升,还有以下程序:
年度绩效考核优秀或先进工作者
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或年度评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业绩突出,事迹先进,部门推荐认为适合更高一档职级的,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拟文,报行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发文任职。职级内升档不公开发文,报批后存档并通知员工本人。
职务、职级晋升申请
员工表现突出,并符合拟任职岗位条件的,所在部门提出晋升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考核:
填报《职务职级调整审批表》。
组织所在部门、业务关联部门的员工及有关领导进行民意测评,发放《职务职级调整民意测评表》。
民意测评不记名,测评表由人力资源部秘存。
民意测评中,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不予晋升:参加测评人数多于三分之一不同意晋升的。
这些程序确保了晋升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规性。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组织要求,参照以上程序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