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线路规划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线网规划
确定城市线网的规模、形态、系统的制式、线路的大致走向、车站布设、车辆、车辆段选址、联络线及工程总体投资。
建设规划
确定近期建设的线路及建设时序,线路修建的必要性、路由、敷设方式、车站布设、车辆段选址、工程筹划等。
建设规划需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审查,联合住建部会签,并由发改委批复并报国务院备案后才能正式开始后续工作。
预可(规划方案)
在建设规划之前,可能会进行预可研究,对规划方案进行初步评估和优化。
工程可行性研究(工可)
确定线路的功能定位和建设必要性、紧迫性,以及技术可行性,包括线路的起终点、走向、敷设方式、车站布设等。
工可一般由业主单位直接委托或通过竞标形式确定编制单位,通常由设计院或咨询公司承担。
设计阶段
包括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主要任务包括稳定线路车站方案、确定各系统之间的接口、统一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控制工程投资、为施工单位提供图纸等。
施工
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运营
线路建设完成后投入运营。
建议在实际规划过程中,各步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和论证,以优化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