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规划程序是指 对原有规划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过程,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申请与评估
向政府报送土地规划修改申请。
委托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编制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编制与评审
修改规划方案,并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
审批与备案
报批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数据库更新证明,进行成果备案。
法律依据与程序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依照《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变更规划许可条件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就变更的目的、理由及依据等进行说明。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申请变更主要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予批准,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的变更申请,应及时将变更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并向土地主管部门通报。
土地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变更后的规划条件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依法办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出让手续,需补交土地低价差价的应按规定补交地价差价。
总结来说,更改规划程序是一个涉及申请、评估、编制、评审、审批和备案的复杂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