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督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全面督察
由副厅级干部担任组长成立督察组。
程序最为严格,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专项督察
可以简化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组成督察组。
采取机动式、小规模化、交叉式等督察方法开展督察。
个案督察
采取点对点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
根据内容不同灵活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督办。
整改与“回头看”
督察对象整改不力的将接受“回头看”检查。
法治督察重在实效。
这些程序确保了法制督察的严谨性和灵活性,旨在有效推动法治工作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
法制督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由副厅级干部担任组长成立督察组。
程序最为严格,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可以简化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组成督察组。
采取机动式、小规模化、交叉式等督察方法开展督察。
采取点对点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
根据内容不同灵活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督办。
督察对象整改不力的将接受“回头看”检查。
法治督察重在实效。
这些程序确保了法制督察的严谨性和灵活性,旨在有效推动法治工作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