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上户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其中申请迁入原因需填写“购房迁入”。
提供相关房产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
申请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等相关个人身份和婚姻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就业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审核与审批
公安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办理条件后,将当场办理或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对于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含租赁),申请人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时限
派出所随时受理申请材料,每个月集中向市公安局上报一次材料,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没有身份证的情况,需要先补办身份证后再进行上户。
对于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单位需出具接收信并开具落户证明,然后携带这些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关注当地公安派出所的具体办理时间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上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