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租赁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选择租赁物件及其供货商
承租人需要从信誉好、产品质量高、价格低和服务周到的供货商那里选择所需的设备,同时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委托租赁
承租人选定出租人,并向其提出租赁申请,填写《租赁申请书》或《租赁委托书》。出租人选择标准包括租赁费用低、融资条件优惠和服务态度好。
审查受理
出租人收到租赁申请后,会审查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和承租人项目投资的经济合理性。
签订购货合同
承租人与供货商进行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确定设备的规格、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然后签订购货合同。有些租赁公司会让承租人直接与供货商签订购货合同,再将合同转让给租赁公司。
签订租赁合同
购货合同签订后,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物件、所有权、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
融资
出租人筹措资金购买设备,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向银行借款、金融市场筹资等。
交货与验收
供货商按照合同规定交货,承租人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规格。
定期支付租金
承租人按租赁合同规定按期支付租金。
合同期满处理设备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选择以名义价购买设备、续租或退回设备。
这些步骤构成了直接租赁的基本流程,确保了租赁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