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建设报批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由省厅、县局和技术单位进行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申请与审核。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
由技术单位提供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由发改部门和技术单位提供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相关规划和报告
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文件,以及节地评价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土地征收与现状调查
征收土地预公告,并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与分户测量
由县局和技术单位完成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分户测量。
项目前期准备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并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立项申请
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提交立项申请,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等信息。
环评报告审批
在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评估项目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评估项目用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评估项目建设规划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安全评估
进行安全评估,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提出意见。
建设用地审批
项目建设所需的用地需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批。
建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