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问明情况,制作笔录
当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或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时,首先会对情况进行询问,并制作详细的笔录。
审查立案条件
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机关需要确定该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
批准立案
如果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且属于自己管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立案。
通知当事人
立案后,机关会立即通知原告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并向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排期开庭
经审查决定立案的,进行排期,确定开庭时间。
送达开庭传票
排期后,立案庭会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通知其出庭时间。
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需要在法院立案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诉讼费用,并由法院出具收据。
立案庭审查
立案庭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确保立案条件的符合性。如符合立案条件,会立即立案并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通知。
决定不予立案
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举报、申诉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办案机构会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法院立案
法院在审查原告的起诉后,如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会决定立案,并将案件信息输入电脑生成案号,同时向原告发送立案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等。
以上是立案程序的一般步骤,具体操作可能会因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机关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机关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