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员工的任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民主推荐
召开推荐会议,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确定考察对象
制定考察方案,按权限审批方案。
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意见。
考察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考察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和个别谈话。
民主测评。
讨论决定
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或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属上级党委管理的,本级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公示和廉政审核
将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一般为5个工作日。
通知个人准备廉政测试,实施测试(通常有2次机会)。
测试通过后,召开党委会研究,并上报征求上一级意见后任命或直接任命。
印发任免文件
印发任免文件或人员推荐文件。
再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宣布、上任。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骨干员工的选拔任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并符合组织的规定和程序。建议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这些步骤操作,以保证人事任免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