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确立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议案
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手册》制订的议案。
立项和起草
确定制订的部门或人员、时间要求等事项,确保员工手册各项制度的内容合法性、完善性和可操作性。
征求意见
准备制订的《员工手册》草案,将草案的电子版发至全体员工的电子邮箱,限定员工一周内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并留存该电子邮件。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与纸质交叉法,即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草案,并在公司内部系统或公告栏张贴纸质版,供员工查阅和提出意见。
召开会议、民主讨论
征求意见后,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确认留存民主讨论会议纪要。
在讨论会上,企业可以选择性宣读《员工手册》讨论稿,并进行签到,确保实际出席人数占应出席人数的2/3为有效。
平等协商确定
将讨论后的草案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版本。
公示
企业内部系统公示、张贴公告、发集体邮件、开会宣贯签收等形式进行公示,保留履行告知的程序。
新入职员工在《员工手册》纸质版进行签收确认知悉此规章制度。
审批和盖章
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加盖公章,确保员工手册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实施和修订
《员工手册》经审议通过后,正式颁布施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员工手册的内容合法、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通过民主程序确保员工的参与和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