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程序是指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开展招标活动全过程的主要步骤、内容及其操作顺序。已经具备招标资格和一定招标条件的招标单位,可以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进行招标:
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招标单位需要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等内容,并制定标底。
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招标单位需要制定评标和定标的具体办法,明确评标标准和定标流程。
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招标单位可以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发送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潜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招标单位需要对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招标单位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确保投标单位能够充分了解招标要求和内容。
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招标单位可以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接受标书:
招标单位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投标单位提交的标书。
主持开标并审查标书及其保函:
招标单位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主持开标,并审查投标文件及其保函。
组织评标、决标活动:
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此外,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还包括以下步骤:
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采购人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并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核。
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市场调查,并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招标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接受投标人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人提交的标书。
公开开标:
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评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确定中标人:
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发送中标通知书: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这些步骤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招标程序,确保了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