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人离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协议离婚
征得军人同意: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签订离婚协议:双方需准备离婚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并经历冷静期。冷静期满后,双方再次亲自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
征得军人同意: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提交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财产证明、收入证明等。
法院受理与调解: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受理案件。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量达成协议。
开庭审理与判决: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开庭审理。开庭时,双方都要出庭。法院根据审理情况,做出判决。
建议
咨询专业律师:由于军人离婚涉及特殊法律规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准备充分材料: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尊重军人意见:在协议离婚过程中,需尊重军人一方的意见,确保双方达成一致。
以上程序均需遵守《民法典》及相关军队规定,确保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