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14周岁以上)等。
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等。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并确保申请书加盖派出所的公章。
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科进行登记。
审核与备案
公安机关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并在7~14个工作日后正式受理改名申请。
姓名更改涉及个人身份识别,必须得到公安局的核准与备案。
更新户口簿与身份证
如果户口簿上有“曾用名”一栏,在取得公安局许可后,将原姓名填入此栏,然后再进行现用名的更改。
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并申请新的身份证。
等待审批与领取新证件
一般申请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然后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注意事项:
改名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否则公安机关可能不予批准。
改名后,可能会涉及到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一系列问题,需妥善处理。
成年人改名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请确保按照上述程序准备齐全所有必要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