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入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入党申请
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会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并进行教育和鼓励。
申请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培养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需经过一年以上的时间进行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在考察期结束后,根据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讨论是否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接收预备党员
发展对象需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预备期考察
预备党员需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预备期满时,支部大会讨论能否转正。
转正
预备期满后,支部大会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为正式党员,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建议:
在申请入党前,建议详细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准备好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选择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他们将在整个入党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预备期内,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升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