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终止清算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或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接管公司后,应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根据公司财产状况,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清偿债务:
清算组应按照清算方案,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然后清偿公司债务。
处理剩余财产:
公司财产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应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申请宣告破产: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包括税务注销、财政和统计登记证注销、银行存款账户注销、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等。
以上步骤概述了公司终止清算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中可能还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