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锁车的正常程序如下:
确认违停
城管执法人员发现车辆违停后,会首先确认车辆是否确实存在违停行为。
口头警告
如果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城管会进行口头警告,并令其立即驶离。
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情况下,城管可以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拖车
如果车辆驾驶人拒绝驶离且妨碍交通,城管可以依法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锁车
在车辆被拖走后,城管可能会对车辆进行锁车处理,以防止车辆再次被非法使用或停放在违停地点。
通知车主
城管在锁车过程中,应通知车主车辆被锁的原因及处理方式,并要求车主提供相关证件以便核实车辆信息。
后续处理
车主需要前往城管部门或交警部门处理违章行为,接受批评和教育,并缴纳相应的罚款。在处理过程中,城管或交警可能会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法律依据
城管锁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进行,该法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建议车主在遇到城管锁车时,应保持冷静,配合城管部门的工作,及时缴纳罚款并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