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传唤正常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7 22:19:51 手机游戏

公安传唤的正常程序如下:

填写传唤证

由负责执行任务的执法人员认真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上级领导审核批准。

经批准后,依法签发《传唤证》。

送达传唤证

将《传唤证》正式送达到被传唤人手中。

被传唤者应在《传唤证》所附带的回执单上以签名或者盖章等形式确认收件时间。

传唤方式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住处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时间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记录讯问内容

当被传唤者抵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和查证时,必须立即展开工作,详细记录询问内容。

整个过程中的每次讯问时间均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告知家属

在履行传唤职责时,应即刻告知当事人家属进行传唤的公安部门理由、执行地点和执行期限。

如遇紧急情况无法即时告知,则应于完成传唤手续后的短时间内,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等便捷手段告知家属有关情况。

强制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以上程序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