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企干部任免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提出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步建议,并制定工作方案。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或背景调查
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法,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业绩、素质、能力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
集体讨论决定
将考察结果综合分析后,提出人选建议方案,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及个人考察材料,向党委汇报。最终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依法依规任职
对表决通过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未收到相关举报或不良反馈的,办理聘任手续。
任职前谈话和廉政测试
任前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测试,确保拟任干部符合党风廉政要求。
宣布和上任
公示期结束后,宣布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干部顺利上岗。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国企干部任免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的干部。建议各单位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以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