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工伤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
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48小时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初步诊断。
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需在接到报告后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附上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工伤鉴定,评估事故是否构成工伤。
出具工伤认定书
若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出具工伤认定书,职工可据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复查或提起行政诉讼
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查或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鉴定者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公布与领取
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并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建议:
家属在处理工伤鉴定事宜时,应确保及时报告事故并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初步诊断。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顺利进行工伤认定。
若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应及时申请复查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