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标后的开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签到与会议开始
与会人员签到。
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介绍工程项目情况
招标人代表介绍工程项目情况。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拆封与宣读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唱标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在唱标过程中,还应宣读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0条)。
记录与存档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记载开标时间、地点、参与人、唱标内容等情况。
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应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存档备查。
确认与退场
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并退场。
整个开标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投标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且记录应当存档备查。开标后,招标人还需进行后续的评标工作,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